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18〕179号)

2019-02-15 2389
发文时间: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发〔2018〕17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

地质资料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信息资源,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做好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全面提升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水平,更好服务支撑国家能源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深入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开放共享

(一)全面公开地质资料目录。按照《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DA/T      23—2000),全面梳理馆藏地质资料服务资源目录,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摘要与目录信息的补充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对新汇交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摘要与目录信息采编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成果、原始、实物地质资料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立联合编目及目录动态更新机制。

(二)加大公开信息资源供给。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汇交诚信体系,切实加强汇交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应交尽交;与储量评审等管理环节相衔接,确保汇交及时、完整;全面清查以往汇交欠账,依法依规组织催交、补交,2020 年底前各省(区、市)汇交率均应超过 85%。每年定期梳理地质资料涉密属性,对公益性、基础性涉密地质资料优先开展保密技术处理,对已解密或不涉密的地质资料,经保密审查后及时公开,不断丰富公开信息资源。

(三)加大服务产品开发力度。围绕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以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军民融合、海洋强国、防灾减灾、污染防治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需求,依托馆藏基础、矿产、城市、农业、军事、海洋、环境等地质信息资源,提升编研和服务产品的开发水平,形成适应国家、社会、市场需求的专题服务产品,满足多元地质工作需求的制图产品和数据库产品,通过专题制作、定制加工、应急推送、科普宣传等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

(四)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切实推进社会化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2019年底前,各馆藏机构要形成健全完善的地质资料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流程和检索、借阅、复制、取样等服务标准规范,并公开明示。依托馆藏资源,对符合借阅利用条件的用户,根据其工作需要,不作资料数量和数据格式等方面的限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保密要求,做好涉密地质资料的到馆服务。

二、开展国家地质资料大数据体系建设

(五)全面应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2019 年,完成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在部省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馆藏机构、油气公司试运行及部署应用,实现各单位之间跨地区、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向社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数字化、网络化、集群化地质资料公共服务。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实配强人员和设备,确保所属馆藏机构与自然资源业务网的联通,做好各类业务数据信息的集成处理和联通共用。

(六)扎实推进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推进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开展地质资料数据关键应用技术研究,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内容齐全的地质资料大数据体系,建设国家地质资料总索引库和基础地质数据库,加速数据的汇聚、集成和流转;持续保持馆藏资料高数字化水平,组织开展地质资料信息矢量化工作,加强地质资料全文数据库建设,推动我国地质资料工作向以数据为主的业务模式全面转型,切实提升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效能。

(七)积极培育地质资料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深化地质资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地质资料信息服务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地质信息资源的潜在价值,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地勘单位等社会力量投身地质大数据开发利用,促进地质工作产学研用结合,加快成果转化,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商业性数据服务产品,推动服务产业链形成,实现地质资料公益性和商业性服务共同发展。

三、切实加强地质资料服务能力建设

(八)全面加强馆藏机构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分级标堆》和《实物地质资料馆藏建设要求》,切实将馆械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到位,馆藏机构应有明确的对外标识和服务窗口,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和接受监督。省级馆藏机构和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力争在 3—5 年内达到甲级及以上标准;馆藏量一万档以上的馆藏机构,应达到甲一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馆藏机构达到乙级以上标准。要切实落实馆舍建设和运行经费,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九)不断优化委托保管地质资料公开服务。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与其他馆藏机构具有相同的服务功能定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各油气公司负责所属海洋、油气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服务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其具备委托保管单位的标准条件,冠名统一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单位 xx”,并重新制作牌匾和地质资料管理专用章。各委托保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油气等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委托保管工作规则》要求,制定服务细则,提高服务意识,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和共享利用,确保全面实现社会化服务。

(十)创新完善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城市、重大工程及科研项目等地质资料汇交和公开利用,探索与规划许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用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相结合的工勘地质资料汇交措施,建立住建、交通、水利、科技等多部门汇交共享协作机制,为自然资源管理、城市发展及重大工程建设和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积极推进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向市县延伸。探索实物地质资料集中与分散保管利用相结合的新机制,采用国家馆藏机构与省级馆藏机构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推进实物地质资料区域、专业等保管服务中心建设。

(十一)持续加强地质资料服务监督管理。公布服务资源、服务要求、服务承诺,用好统一的服务监督电话和邮箱,保障社会投诉监督渠道畅通,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可将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纳入自然资源政务服务。要通过走访、受理社会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并督导整政,定期开展对各馆藏机构和保管单位的服务情况评价,切实提升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服务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必然要求。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构建开放共享的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新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