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发〔2019〕7号)

2019-03-22 1788
发文时间: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3月11日


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确保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决定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5月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以“保证调查进度,保证成果质量”为主题的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三调工作对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整治,促进耕地质量、数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三调工作当作当前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决心和信心,集中力量克难攻坚,全面完成三调阶段性各项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县级工作任务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等相关要求,独立、科学、规范地开展三调工作,查清国土资源现状,完成内业处理、外业调查与举证、数据整理与建库、成果汇总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三调与二调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校核比对,做好重点地类数据的分析评价,做好国土调查与森林、湿地、草地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的衔接。按照国土调查成果上报相关要求,整理、检查、上报成果,对省、市级核查反馈的问题,全面排查,逐一整改到位。

(二)市级工作任务

指导、督促县级开展三调工作,对县级上报的调查成果,开展成果完整性、规范性检查,地类一致性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等工作,督促县级按照市级检查、省级核查意见对成果进行整改。按时将通过市级检查的县级调查成果,分批次上报省三调办,并同步报送数据库质量检查等相关报告。

(三)省级工作任务

加强与国家三调办的沟通联系,了解国家层面三调新要求、新精神,做好三调的技术指导、进度督导和成果质量核查工作。完成全省坡度图制作、田坎系数修正测算、控制面积计算等工作,组织获取部分缺少0.2米航空正射影像或影像现势性不强的城镇村庄区域的影像资料,加强与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沟通,收集全省森林资源、水资源和湿地资源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及时提供市县使用。制订三调成果省级核查方案,完成成果核查软件研发、落实核查人员、做好核查技术培训,开展调查成果核查工作,督促县级按照核查意见完成成果整改,分批次将通过省级核查的调查成果上报国家三调办。

三、时间节点要求

2019年2月20日—3月7日,省级完成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下发行动方案,开展省级核查的准备工作;市县制订百日攻坚具体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县级三调工作。

3月8日—3月18日,县级推进三调工作,首批县级三调成果完成并上报市级;市级开展成果核查,并将通过核查的成果上报省级;省级完成核查相关准备,按照完成一个、上交一个、检查一个、反馈一个的原则,开展县级调查成果的全面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意见。

3月19日—5月15日,县级开展并完成初步成果制作,市级分6批上报经市级核查通过的县级三调成果(详见附件);省级做好县级成果的核查和问题反馈,县级做好成果整改;省级同步做好对市县的督导、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

5月16日至5月31日,省级开展对全省三调成果的初步汇总、分析,分5批将成果上报国家三调办。

四、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担负起三调组织领导责任。务必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事、执行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配合机制,发挥好乡镇国土所的力量,齐心协力做好三调工作,确保攻坚行动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技术支持

省三调办将加大对各地的技术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各层级调查力量的技术培训,提高调查人员业务能力。通过下发技术问答、组织技术研讨等形式,利用书面回复、网络沟通、面对面问答等手段,及时解决各地提出的技术问题。三调作业中涉及重大政策问题处理,省三调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及时回复各地。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

建立月计划、周通报制度,省三调办围绕三调工作各个环节,针对调查工作组织不力、进度较慢、成果质量较差、整改不力的县(市、区)和对县级成果把关不严,核查工作不到位的市进行重点督查、追踪跟进,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地认真完成三调工作,实现调查进度、成果质量和成果应用三促进。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

作业单位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专检的检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调查成果质量控制,做到环环检查、层层把关。县级在对成果数据认真检查、分析和评估后上报市级,市级三调办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核查。省三调办采取抽检、详检、复检分步骤检查的方式对县级成果进行质量把关。抽检阶段抽取2个乡镇进行快速检查,如果图斑错误率超出省三调办确定的范围,则将成果立即退回县级,由县级全面整改后再提交。详检阶段在抽检合格基础上对成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全部反馈给县级,县级调整完善后再提交省三调办开展复检。县级成果经复检合格后上报国家,不合格的退回重新整改。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在线直播、公益广告等多种立体传播形式,大力宣传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任务、调查内容、工作动态、预期成果,提升全社会对三调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回应社会关切。省三调办将及时交流宣传各地在三调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上下协同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为三调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县级调查成果上报时间表

附件:

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县级调查成果上报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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