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14年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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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 9 号

2014-09-26 | 来源: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2014 年土地督察约谈 9 个地市的情况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要求,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定职责,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维护群众权益,2014 年 4 月至 6 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全国56 个市(州、盟、区、县)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一些地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

7 月 24 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决定,由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对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四平市、浙江省湖州市、江苏省宿迁市、  山东省济宁市、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衡阳市、四川省内江市和陕西省商洛市 9 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市人民政府进行公开约谈。目前,约谈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9 个地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法违规占地,其中地方政府主导的道路、开发园区、新城区等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大量耕地。二是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违法征收土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主要是违法征地、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社会保障制度和费用未落实等。四是违反国家调控政策供地。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已向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督察意见书,并将对被约谈地区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将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为促进地方依法依规整改,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现将 9 个地市的主要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予以公告。

国家土地总督察

2014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