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是中央对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行的总体部署。

《意见》提出了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从各要素的共性出发,为从整体上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明确了方向和原则:一是市场决定,有序流动。二是健全制度,创新监管。三是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四是稳中求进,循序渐进。

《意见》分类提出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改革的方向,明确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具体举措,其中涉及土地要素的相关政策,给大家整理一下。

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2、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3、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税费制度。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概括而言,在土地要素方面,着力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一是灵活产业用地方式,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推动不同产业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二是灵活土地计划指标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意见》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角度,提出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推进土地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除此之外,还提出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对要素价格、市场运行的调节和监管内容;鼓励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