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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地政策支持
(十三)扶持优势种业生产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子生产优势区域,加强种子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要向种子生产基地倾斜,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种业企业投资建设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所需的管理、加工、仓储用房以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农用 ... [详细]

2011-10-18 788 326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 ... [详细]

2017-01-12 653 314

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详细]

2017-03-07 620 319

(十)支持国家级开发区项目落地。允许各地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详细]

2017-08-08 635 244

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地方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 ... [详细]

2017-09-01 626 530

(三)优化汽车领域外资政策。各地区要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修订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在外方与中方合资伙伴协商一致后,允许外方在华投资的整车企业之间转让积分。(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详细]

2019-10-30 678 404

(一)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强化规划战略引领和管控作用,统筹增量存量规划空间,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可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有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实行分级保障制度,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由省级保障,市县每年应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 ... [详细]

2020-02-24 721 24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降低疫情一级响应对企业运行的影响,维护我市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详细]

2020-02-13 742 323

三、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在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时间可在原规定缴纳时间基础上顺延,交地时间相应顺延,顺延天数为地块成交之日(不含成交当日)到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含解除当日)的天数。 ... [详细]

2020-02-19 1196 529

十一、受疫情影响,挂牌成交的地块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与竞得人商议通过邮寄、快递等不接触方式进行,最迟可于疫情防控二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在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和二级响应措施期间,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 ... [详细]

2020-02-28 1514 625

33.办理事项:鼓励台商新上投资项目。新取得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可延期6个月缴纳,并免收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 [详细]

2020-02-26 1228 473

十、因疫情影响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纳出让金的,企业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最迟可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因疫情影响造成出让土地延期缴款、延迟交付、不能按期开竣工的,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的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疫情结束后,企业可按 ... [详细]

2020-02-21 1470 625

(一)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防止招商引资中的恶性竞争。严格执行国家财税、土地、环境保护等政策,各级政府不得在国家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税政管理权限之外,自行出台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在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中违反现行法律政策有关土地供应方式、供地 ... [详细]

2014-12-25 880 403

到2020年,培育3-5家租赁资产规模过百亿、利润过亿、在全行业有影响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融资租赁骨干企业,全省融资租赁业市场渗透率超过6%,资产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融资租赁业成为全省投融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详细]

2016-04-08 706 434

(十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领域投资。促进社会办医,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依规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合作合资、收购兼并、公办民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重点解决民营医院在职称晋升、政府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突出困难。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支持各类投 ... [详细]

2016-12-12 646 291

1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各类企业要严格遵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规定,依法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自觉规范决策行为。对于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以及未按照核准或备案内 ... [详细]

2017-01-20 703 237

(二十)加强外资项目用地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对我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且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积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对列入省级 ... [详细]

2017-04-07 724 325

(七)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支持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地方政府将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并建立运营补 ... [详细]

2017-07-17 707 425

(五)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产权明晰的房产、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国土等部门组织开展此类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社会领域企业通过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进行质押贷款。鼓励各地通过设立行业风险 ... [详细]

2017-07-17 714 320

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政策,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西部地区要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各省(区、市) ... [详细]

2016-05-05 700 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