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2019年7月)

2019-08-12 1049
发文时间:

自然资源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备案

2019年7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   录

一、总 说 明363

二、报 表 目 录367

三、调查表式370

(一)自然资源信访情况(GB10)370

(二)用地用海审批收件情况(GB11)371

(三)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情况(GF10)372

(四)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案件情况(GF11)374

(五)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GF12)376

(六)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GD10)378

(七)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GD11)379

(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GQ10)380

(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GK10)384

(十)城乡规划许可情况(GY10)387

(十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部门及人员基本情况(GK20)388

(十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GY21)389

(十三)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GZ10)390

(十四)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GZ11)391

(十五)矿产违法案件查处(GZ20)392

(十六)矿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GZ21)394

(十七)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情况(GZ30)395

(十八)测绘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GZ31)397

(十九)自然资源科技人才情况(GK10)398

(二十)自然资源科技研发情况(GK11)399

(二十一)自然资源科技成果情况(GK12)400

(二十二)自然资源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情况(GK13)401

(二十三)信息化建设情况(GX10)402

(二十四)涉外海洋科研项目情况(GG10)404

(二十五)自然资源管理机构、人员情况(GR10)405

(二十六)自然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及学历教育情况(GR11)406

(二十七)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员和党组织情况(GJ10)407

四、主要指标解释408

五、附 录420

(一)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420

(二) 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420



一、总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全国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工作情况,掌握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工作情况,为国家有关部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为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计范围为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三)调查内容

自然资源管理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信访情况,用地用海审批收件情况,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及诉讼情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城乡规划许可情况,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及处罚情况,科技人才、研发及成果情况,自然资源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涉外海洋科研项目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及干部培训学历教育情况,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员和党组织情况等。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制度包含月报、季报和年报。其中年度报表的时期指标为全年数据,报告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时点指标为年末数据;季度报表的时期指标为全季度数据,季报的统计报告期分别为1月1日至3月31日(一季度)、1月1日至6月30日(二季度)、1月1日至9月30日(三季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四季度、快速年报),时点指标为季末数据;月度报表的时期指标为全月数据,报告期为1月1日到每月最后一日,时点指标为月末数据。

(五)调查方法

本制度通过全面调查和行政记录等方法收集资料。

(六)组织实施

本制度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除不动产登记情况资料来源于不动产登记工作行政记录,其余表格全部由各部、省(区、市)、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统计数据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或报盘系统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网上直报数据或报盘数据的进行审核、验收。

(七)报送要求

采用分级统计、逐级上报的形式报送统计数据。年报的上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部机关司局和有关单位向部综合司汇交年报的截止时间为次年5月31日;一季度、二季度和三季度季报的汇交截止时间为季后五日前,四季度季报,即快速年报的汇交截止时间为次年的1月15日;月报汇交截止时间为月后五日前。遇节假日,上报时间提前。

(八)质量控制

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上级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形式审查和数据审查。通过计算机业务系统设定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平衡关系进行审核,同时通过数据逐级汇总进行审核。

(九)统计资料公布的时间、渠道

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统计资料将于次年以公报、年鉴等方式公布,此外也会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予以公布。

(十)统计资料共享

取得的统计数据可以依据相关法规与其他政府部门实现共享, 共享内容为发布公报、年鉴中所涉及的相关指标,共享资料责任单位为自然资源部综合司,共享资料责任人为自然资源部综合司统计主要负责人。

(十一)使用单位名录库情况

本制度使用的是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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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指标解释

自然资源信访情况

信访类型 包括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测绘管理、其他、非自然资源职能。其中土地资源管理包括土地规划、征地审批、安置补偿、耕地保护、土地权属纠纷、宅基地办证、土地转让、不动产登记、占用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包括地质勘查、矿产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海洋资源管理包括违法用海用岛、用海用岛补偿;测绘管理包括违法测绘、测绘结果错误;其他类,包括林草等其他事项。

用地用海审批收件情况

用海类型 渔业用海、工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旅游娱乐用海、海底工程用海、排污倾倒用海、造地工程用海、特殊用海、其他用海。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上期结转 是指本统计时段之前复议机关已受理但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数。

本期新收 是指本统计时段内行政机关新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本期受理 是指本统计时段内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立案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

已审结 是指在本统计时段内上期结转和本期受理的案件中已正式审结的案件。

其他 38栏中的“其他”包括:(1)部分维持、部分撤销的决定;(2)部分维持、部分变更的决定;(3)部分维持、部分责令履行的决定;(4)部分撤销、部分变更的决定;(5)部分撤销、部分责令履行的决定;(6)部分变更、部分责令履行的决定等。

自然资源行政诉讼情况

上期结转 是指人民法院已受理但尚未作出终审判决、裁定的诉讼案件数。

已审结 是指统计时段内收到一审裁判文书的案件,不以裁判文书是否生效为标准。

未审结 是指在本统计时段内尚未作出终审判决、裁定的诉讼案件数。

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情况表

诉前程序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尚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或者线索)。

诉讼程序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后,认为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上期结转 是指本统计时段之前检察机关已转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但未审结的诉前检察建议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本期新收 是指本统计时段内行政机关新收到的诉前检察建议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业务量 是指办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件数。

首次登记 办理首次登记的件数。

转移登记 办理转移登记的件数。

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的件数。

注销登记 办理注销登记的件数。

更正登记 办理更正登记的件数。

异议登记 办理异议登记的件数。

预告登记 办理预告登记的件数。

查封登记 办理查封登记的件数。

不动产登记证书量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权利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数量。

集体土地所有权 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数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数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数量。

宅基地使用权 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数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颁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数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数量。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数量

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构(建)筑物所有权 颁发的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证书数量。

农用地使用权(非林地) 颁发的农用地使用权(非林地)证书数量

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林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颁发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证书数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量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权利人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明数量。

期内新增不动产抵押登记数量、面积、金额   报告期内新设立抵押不动产的数量、面积、抵押金额。

期末不动产抵押登记数量、面积、金额  报告期末抵押不动产的数量总量、面积总量、抵押金额总量。

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争议  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争议等。

现存争议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辖区内历年累计受理且未调处结案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数量。

当年受理现存争议数  指报告期内,本行政辖区内当年受理且未调处结案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数量。

累计已调处争议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辖区内历年累计已经调处结案的土地权属争议数量

当年调处争议数  指报告期内,本行政辖区内已调处结案的土地权属争议数量,包括已调处结案的往年接转土地权属争议数量。

当年受理当年调处争议数  指报告期内,本行政辖区内当年受理且已调处结案的土地权属争议数量。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期初总量  是指报告期初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

期内增加(减少)是指报告期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增减变化情况。

期末总量  是指报告期末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海洋渔业保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各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主体功能区类型。

已批准X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截至报告期末,已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X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数。

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  截至报告期末,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占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的比例。

跨区域、流域规划编制情况  由省级空间规划主管部门统计省域内跨市县的空间规划编制情况。

村庄规划覆盖率  截至报告期末,已批准村庄规划的村庄个数占应编制村庄规划个数的比例”。

市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次数  过渡期间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修改次数。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指为居住区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儿园、托儿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综合体育场地、商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环卫、变电设施等用地。

社区幼托设施用地   指为居住区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中,幼儿园和托儿所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教育用地   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康复、保健等服务功能的设施用地,包括养老院、敬老院、养护院等。

公园绿地用地   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防护绿地用地   指具有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游人不宜进入的绿地。

城镇公园绿地、广场(2000平方米以上)步行15分钟覆盖率  指城镇中公园绿地、广场(2000平方米以上)周边1公里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占所有居住用地的比率。

城镇住宅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城镇中已建成的住宅建筑面积。

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为居住区配套的已建成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儿园、托儿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综合体育场地、商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环卫、变电设施等建筑面积。

社区幼托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为居住区配套的幼儿园和托儿所建筑面积。

行政办公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建筑面积,包括乡政府,村委会、各类村民自治组织的办公建筑面积。

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建筑面积。

教育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设施建筑面积。

高等院校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大学、学院、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包括军事院校建筑面积。

体育场馆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建筑面积。

医疗卫生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的建筑面积。

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建筑面积。

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康复、保健等服务功能的设施建筑面积,包括养老院、敬老院、养护院等。

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的商业、商务、物流、批发、娱乐康体、农村游览接待等设施建筑面积。

地下空间建筑面积  指城镇中地下铁道、地下道路、地下变电站、地下商业设施、地下文化体育设施等建筑面积。

城镇社区卫生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指报告期末,在15分钟步行范围内,城镇社区卫生设施覆盖的居住用地占所有居住用地的比值。

城镇教育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指报告期末,城镇教育设施在周边1公里范围内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之和辖区内所有居住用地面积的比值。

城镇文化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指报告期末,城镇文化设施在周边1公里范围内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之和辖区内所有居住用地面积的比值。

城镇体育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指报告期末,城镇体育设施在周边1公里范围内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之和辖区内所有居住用地面积的比值。

城镇养老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指报告期末,城镇养老设施在周边1公里范围内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之和辖区内所有居住用地面积的比值。

城镇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指报告期末,城镇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总里程与建成区总面积的比率。

地下水开采量占比  指报告期末,行政辖区内各类地下水开采量和总供水量的比率。

城乡规划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的布局的法律凭证。

建设项目选址占地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选址意见书涉及的建设用地面积总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占地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面积总和。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占地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面积总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的前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地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面积总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上容纳的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的数量。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地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面积总和。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面积总和。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乡村建设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占地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建设用地面积总和。

农村宅基地 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筑面积 建筑用地上容纳的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的数量。

农村村民住宅  供农村村民生活居住使用的建筑。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对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建筑工程核实面积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核发规划核实面积总数。

市政工程核实长度 截至报告期末年度内核发规划核实长度总数。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部门及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总数  指截至报告期末在机构中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全部人员,分别填写于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行政编、事业编、其他人员三个分类栏目中。其他人员中包含聘用人员,不包含借调人员。

学历  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大专指最终学历为大学专业毕业的人员。本科指最终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研究生及以上指最终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

年龄结构  指截至报告期末在机构中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全部人员的年龄分布。

专业技术人员  指截至报告期末机构人员中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合计。高级指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级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注册执业人次合计  指截至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持有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各类注册执业人次合计。一人持有2种及以上证书,按证书计算人次。注册(登记)规划师  指截至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规划师。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人员总数  指截至报告期末在机构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分别填写于事业编、其他人员两个分类栏目中。其他人员中包括:正式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不包含借调人员。

机构数  指截至报告期末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内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机构数量,按单位性质分企业、事业单位、其他机构分别填报。

资质证书等级  指截至报告期末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机构分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等级分别填报。

学历  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大专指最终学历为大学专业毕业的人员。本科指最终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研究生及以上指最终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人员。

年龄结构  指截至报告期末在机构中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全部人员的年龄分布。

专业技术人员  指截至报告期末机构人员中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合计。高级指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级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注册执业人次合计  指截至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持有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各类注册执业人次合计。一人持有2种及以上证书,按证书计算人次。注册(登记)规划师  指截至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规划师。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土地违法案件 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省级、市级、县级、乡级 是指发生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中央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在外地的派出机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案件,按机关级别归类到相应级别机关内。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所属企事业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应统计在“企事业单位”栏内。

涉及土地面积 是指各级机关、村(组)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发生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所牵涉到的土地面积。

上年未结案件 是指上年未结案需要转到本年继续处理的案件。

本年发现违法 是指报告期内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

历年隐漏 是指报告期以前发生而在报告期内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

本年立案 是指报告期内,经批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全部土地违法案件。

本年发生案件立案 指报告期内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经批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全部土地违法案件。

买卖或非法转让 买卖土地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无限期地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非法转让土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将土地使用权有限期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破坏耕地 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使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的违法行为。

非法占地 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非法批地 是指没有批准权的单位或个人批准用地、虽有批准权但超越了批准权限批准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和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低价出让土地 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以低于国家规定的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违法行为。

其他(本年发生案件立案) 是指除买卖或非法转让、破坏耕地、未经批准占地、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违法案件。

历年隐漏案件立案 是指报告期内对历年隐漏的土地违法行为,经批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全部土地违法案件。

本年结案 是指报告期内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已结案的土地违法案件。

处理本年发生案件 是指报告期内发生并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已结案的土地违法案件。

其他(处理本年发生案件) 指除买卖和非法转让、破坏耕地、非法占地、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外本年已结案的土地违法案件。

处理上年未结案件 是指报告期内对上年未结案件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并已结案的土地违法案件。

处理隐漏案件 指报告期内对隐漏案件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并已结案的土地违法案件。

本年未结案件 是指当年不能结案需要转到下一年度继续处理的案件。

拆除构建物 是指对非法占地者所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拆除的面积。

没收构建物 是指对非法占地者所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没收的面积。

收回土地  是指在报告期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并已结案的土地面积。

罚没款 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报告期内已结案的案件进行经济处罚的实收金额。

土地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

建议、移送  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涉及的人次。

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上年未结案件 是指上一年度对勘查、开采登记范围的案件已经立案,但尚未查处或未查处完毕,需在本年继续查处的案件数。

本年立案 是指本年度对勘查、开采登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的案件数。分为勘查和开采两类。以“件”计量。

无证勘查 是指未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而进行勘查的活动。

越界勘查 是指探矿权人超越批准勘查的区块范围进行的勘查活动。

非法转让探矿权 是指违反《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的探矿权转让行为。

非法批准 是指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

其他(勘查) 是指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违法勘查活动。

无证开采 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法采矿活动。

越界开采 是指采矿权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的采矿活动,包括越层开采。

非法转让采矿权 是指违反《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的采矿权转让行为。

破坏性开采 是指采矿权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其他(开采) 是指上述各项之外的违法采矿活动。

本年结案 是指本年内查处完毕并结案的案件数。

吊销勘查许可证 依法由原颁发勘查许可证的主管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的件数。

吊销采矿许可证 依法由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管审批、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的案件数。

罚没款 是指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活动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的金额。

本年未结案件 是指报告期内未能结案需要转到下一年度继续处理的案件。

矿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

建议、移送 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涉及的人次。

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市场准入类 包括测绘资质、测绘执业资格等案件。

测绘项目类 包括测绘项目承包、发包、转包等案件,以及向无测绘资质单位发包、转包测绘项目案件。

地图类 包括传统地图或地图制品的审核、编制、展示、登载和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等案件。

测绘成果类 包括成果汇交、成果保管、成果提供、成果质量、成果安全、数据审核与发布、坐标系统建立等案件。

涉外测绘 执法检查或查处案件中如涉及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非法测绘的,归入涉外测绘类;如涉军则归入涉军测绘类。

测量标志 包括侵占标志用地、损毁标志、影响效能、擅自拆除等案件。

其他 除以上各项之外的其他测绘违法案件。

测绘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及处罚情况

建议、移送 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涉及的人次。

自然资源科技人才情况

高层次科技人员 科技人员是指本单位固定人员中从事各类科技活动的人员。高层次科技人员是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在高层次科技人员流动中,流入就是报告期内新增加的高层次科技人员数,流出就是报告期内减少的高层次科技人员数。

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 是指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包括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省级科技人才计划(入选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有关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等人员。

自然资源科技研发情况

项目总数 是指报告期内在研的各类科研项目数,包括报告期内新立项目、已立项正在研究的项目、报告期内结题项目。国家级是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部级是指自然资源部科技计划及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专项科研项目,包括部门科技计划项目、自然资源大调查、金土工程、海洋保障工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油气战略选区、第二次全自然地调查、地质矿产保障工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省级是指省级科技计划及省级自然资源专项科研项目,包括各省(区、市)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自然资源专项安排的科技项目。本单位是指各单位用科研业务事业费、自有资金开展的科研项目。

为避免重复填报,均由项目承担单位中排名最靠前的部系统内单位填写,自然资源部系统内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不重复填报。

科研项目年度经费总数 是指报告期内在研的各类科研项目本年度经费总和。没有项目年度经费数据的,填报本年度到帐经费。

重点实验室 指助报告期内新命名或批准建设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包括自然资源部与教育部共建、与各省共建的实验室。

野外科学研究观测基地 是指报告期内,通过自然资源部评审命名的自然资源部野外科学研究观测基地。

科普基地 是指报告期内,通过自然资源部评审命名的自然资源部科普基地。

自然资源科技成果情况

自然资源标准化和计量监督管理情况

信息化建设情况

年末从业人员 指在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系统中,主要从事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的单位(如各级信息中心或其他从事信息化工作的处、科室等单位),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年末技术人员 指年末直接从事自然资源信息技术工作(具体是指从事信息化管理、信息技术开发、网络及数据运行和维护等工作)的工作人员。

计算机保有量 报告期末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系统(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拥有的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工作站等(不包括服务器)在内的所有计算机设备的保有数量。国产指国产品牌计算机设备的保有数量。进口指进口品牌计算机设备的保有数量。

服务器 报告期末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系统(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拥有的包括PC服务器和小型机服务器等在内的所有服务器的保有数量。国产指国产品牌服务器的保有数量。进口指进口品牌服务器的保有数量。

盘阵 指磁盘阵列的容量。进口指进口品牌磁盘阵列的容量。

带库 指磁带的容量。国产指国产品牌磁带的容量。进口指进口品牌磁盘阵列的容量。

已有数据量 指已有的实际数据量。

正版软件 指正版软件保有数量。指操作系统 指正版操作系统保有数量。国产指正版操作系统的保有数量。进口指正版操作系统的保有数量。指办公软件 指正版办公软件保有数量。国产指正版办公软件的保有数量。进口指正版操作系统的保有数量。指中间件 指正版中间件保有数量。国产指正版中间件的保有数量。进口指正版中间件的保有指正版中GIS软件 指正版GIS软件保有数量。国产指正版GIS软件的保有数量。进口指正版GIS软件的保有数量。指网络信息点数 指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系统(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单位网络系统内部的信息点数。

视频会议联通节点数 是指已经正常开通的视频会议的联通节点数。

业务网络联通节点数 是指通过网络运行的自然资源业务系统联通节点数。

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是指按照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的非涉密系统个数。是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1级 是指按照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为1级的非涉密系统个数。

是指按照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是指按照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为2级的非涉密系统个数。

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3级 是指按照非涉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为3级的非涉密系统个数。是培训人次 是指报告期内,本机构组织或参加的各类与计算机、网络、软件系统应用相关的培训人次数,包括各类专业软件系统的培训。

培训人天 是指报告期内,本机构组织或参加的各类与计算机、网络、软件系统应用相关的培训人天数。

累计经费投入 指在开展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中,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系统(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单位,历年累计投入用于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和购置、以及软硬件维护方面的各项资金总额。

本年经费投入 指在开展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中,国家、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系统(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单位,本年实际投入用于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和购置、以及软硬件维护方面的各项资金之和。

硬件(费用) 指本年度用于购置各种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设备和用于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的电子通讯等网络设备所投入的资金。

软件(费用) 指本年度用于开发、购置有关信息化工作的各类系统、应用软件所投入的资金。 

维护(费用) 指本年度用于硬件维修、升级和扩容,软件完善、升级,各类数据库的数据更新(主要指数据的录入和数据采集费用)和这些相关维护的外包劳务等费用。

涉外海洋科研项目情况

涉外海洋科研项目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

批准研究活动申请 指向国家海洋局递交《涉外海洋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的份数。 “中外合作”指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和个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合作开展涉外海洋科研项目,由我国组织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申请。“外方单独”指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和个人单独开展涉外海洋科研项目,由其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家海洋局提出申请。

船只作业计划审批 指向国家海洋局递交《涉外海洋科学研究项目海上船只活动计划申请书》的份数。

自然资源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年末实有人员 是指报告期末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事和工资关系由本单位管理的人员总数。含编制内人员、超编制安置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临时聘用人员、返聘人员及借调人员。

行政编制人员 是指各级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编制范围内的实际人数。

直属事业单位 是指部、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参公单位 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区、市)人力资源保障厅(局)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乡级自然资源所 是指县(市)属的全部自然资源所(包括土地所和矿管所),其具体情况由县(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报。

派出人员 是指上级(县级或市级)派出到乡级自然资源所工作的人员。培训 是指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干部学院、各级自然资源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级各专业主管单位、国外培训机构举办(承办)的,在职公务员(职工)参加的各类培训班。不含以会带训、本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出国考察等,统计人次数。

自然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及学历教育情况

学历教育 是指为提高公务员(职工)知识水平,由国家正规院校(含党校、行政学院)招收在职公务员(职工)进行的学历教育。以在本单位进行管理登记的在校学习人数为准。

自然资源培训机构 是指部、省、市各级自然资源培训机构。

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及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党员和党组织情况

实有党员  是指报告期内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数,不含返聘人员及借调人员。 

流动党员  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超过半年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专职党务干部  是有党务岗位设置,专门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含设立党办的工作人员,专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等。

兼职党务干部  是指兼任党务工作者,含兼职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

五、附 录

(一) 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自然资源统计年鉴。

(二) 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提供有关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