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浙保耕办[2018]8号)

2018-10-17 4113
发文时间:

浙江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 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的通知

浙保耕办[2018]8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现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10 月 7 日

附件: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人口、产业、村庄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等情况(工程项目区涉及多个行政村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人口分村进行统计)。

(二)工程项目区内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可行性分析(重点从发展基础、群众意愿、整治潜力、生态修复能力等方面阐述)。

二、工作目标

主要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目标,各项目标设定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可量化、 可统计、可考核。

三、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情况

(一)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根据村土地利用规划、当地自然条件差异、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特色,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优化,合理划分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分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明确各功能分区重点整治内容(明确各土地利用功能区重点整治内容,合理划分整治分区,明确整治任务和目标)。

四、统筹安排项目

(一)土地整治项目安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项目,明确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二)各类建设项目安排(对新农村建设、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代农业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拆违治违、村庄环境整治、交通、水利等具体项目进行安排,明确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三)生态修复项目安排(对损毁土地复垦、土壤污染 防治、废弃矿山治理以及其他生态修复工程等具体任务进行安排,明确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五、实施期限及进度计划

(一)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 年。

(二)进度计划。对分年度实施计划进行安排。

六、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阐述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 政府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落实等举措。

(二)资金保障措施:项目投资总额、资金来源以及资 金平衡情况等。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阐述工程实施生态保护防治 措施以及后续管护措施等。

(四)项目监管措施:阐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 使用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等。

七、其他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八、附件

(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二)村土地利用规划批复及规划图件(不单独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利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作出说明, 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三)项目区遥感(或航空)影像图(比例尺为 1:2000)。

(四)有关部门意见(农办、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规划、政策衔接、项目安排等具体意见)。

(五)评审论证意见(评审论证意见应对工程项目区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粮食产能不下降、农民利益不受损等进行说明,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平衡测算、农民意愿等进行阐述。另外,因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需要对零星林地进行调整的,在论证意见中需明确植树造林规划设计、资金保障、责任主体等,确保项目区内森林面积不减少)。

(六)其他相关材料。

附表: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基本情况

2.分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复垦统计表

附表 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基本情况

附表 2

分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复垦统计表

备注:人口数按户籍人口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