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

2017-11-24 3798
发文时间: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7]11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农业、水   利及相关主管部门:

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提升管理效能的客观需要。各省(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凝聚共识、履职尽责,   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共同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 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及《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 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统一上图入库”要求,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全国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规划,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国“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健全全面全程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与评价考核,动态掌握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要求、集中管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统一入库渠道,最终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高标   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信息统一集中管理。

二是动态监测、真实准确。对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及时整理汇总、全部上  图入库,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实事求是、差别管理。综合考虑各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基础、项目特点和各地建设要求等因素,满足共性、兼顾个性,明确统一上图入库范围,建立相关指标体系。

四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信息   化管理机制,开放数据接口,实现系统共享功能,公开统计结果,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   入库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科学利用。

五是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同  推进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共同落实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各项要求。

(三)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按照《意见》有关要求,形成高标准农  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机制,统一数据要求、规范汇交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将 2011-2020 年全国共同确保建成的 8 亿亩、力争建成的 10 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确保   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地。

二、规范标准和程序

(四)明确上图入库项目范围。符合《总体规划》和《意见》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   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上图入库。   “十三五”时期按照立项、实施、验收等项目管理程序而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将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未按照完整项目管理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项目和 2016 年以前已建成的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将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五)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标准和要求。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

(见附件 1),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的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以及命名规则等。县级发展改革、财政(农发)、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有关部门”) 应当按照项目“谁牵头、谁入库、谁确认”的原则,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并确认本辖区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 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对于 2016 年以前已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等作为底图,标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信息。相关的表格数据及图纸等纸质信息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

(六)建立数据汇交机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

(见附件 2),根据建设进展情况,以县为单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入库并汇总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分别于每年 12 月底前,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汇交至国土资源部。本通知印发后,各地高标   准农田建设信息应当逐年完成统一上图入库汇交工作。本通知印发前已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应当在 2018 年底前完成汇交;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规模较大、任务较重的少数地区,可延至 2019 年底前完成汇交。

(七)严格数据质量检查。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质量控制体系,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对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   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对汇交形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进行比对和检查,督促各地对不符合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的信息进行复核和整改。

(八)推动信息开放共享。各有关部门要补充完善本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拐   点坐标、主要工程量等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和提交,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国土资源部   门适时升级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善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定期汇总全国高标准农田   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情况。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信   息实时共享,及时全面提供有关图表、数据,以满足各有关部门动态数据查询、统计、分析   等管理工作需要。

三、加强组织领导

(九)加强组织保障。各省(区、市)要按照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共同推动相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共同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级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   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总责。各地要加快推进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   同时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信息管理工作。

(十)制定工作方案。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任务分工、提出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工作方案应于本通知印发后 2 个月内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

(十一)强化指导监管。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适时通报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开展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入库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有关地方要及时整改到位。各地要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动态监测监管。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国办发〔2015〕80 号)和《意见》及有关标准要求, 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结合各部门相关监管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相应奖惩措施。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水利部农业部2017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1.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

2.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

附件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 要求,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和评价考核工作需求,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高标准农 田建设评价规范》等有关规定,与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 图”、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各部门业务管理充分衔接,制定本要求。

一、依据

该要求主要依据如下标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1999)

《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

《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更新完善和汇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4 号)

《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 号)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 2016 年第 2 号)

二、统一上图入库基本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基本 信息、建设位置信息、投资信息、建设任务信息、工程建设信息、建设成效信息、土地权属管理信息等。

三、统一上图入库数据结构及文件格式

(一)数据结构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信息分为计划、实施及验收阶段三个数据表,具体数据结构分别见表一、表二和表三。表中所列必填指标为共性指标,在统一上图入库时必须逐项填报;其余指标为相关部门推荐填报的指标,在统一上图入库时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 按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填报。

(二)表格文件格式、命名及示例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中表格文件格式为Excel 格式(.XLS 或.XLSX)。表格文件采用“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未明确时为开工日期所在的年份,从 2011 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 JH、SS 或 YS,分别对应计划、实施或验收阶段;后缀名为 XLS 或 XLSX。具体文件命名示例如“GT2013500233 忠县花桥镇师联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YS.XLS”。表格文件示例如表四。

(三)拐点坐标数据文件格式、命名及示例

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包括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和新增耕地拐点坐标,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 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文件格式可以为图形格式或文本格式。

图形格式数据结构。高标准农田建设拐点坐标数据可以直接通过面状图层进行组织,使用 Shapefile 格式进行存储。Shapefile 面图层数据的属性表结构如表五。基于 Shapefile 格式的图形格式数据采用“拐点坐标类型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拐点坐标类型代码为 XM、GBZ 或 XZGD,分别对应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或新增耕地拐点坐标;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未明确时为开工日期所在的年份,从 2011 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 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JH、SS 或 YS,分别对应计划、实施或验收阶段;后缀名为SHP。Shapefile 文件除包含存储地理要素的几何图形的文件(后缀名为 SHP)之外,还至少应包括存储图形要素与属性信息索引的文件(后缀名为 SHX)、存储要素信息属性的表文件(后缀名为 DBF)以及空间参考文件(后缀名为PRJ)。

文本格式数据结构。为便于项目数据交换,在数据汇交时,也可以通过文本数据交换格式汇交,文本格式的数据结构及示例如表六。文本格式数据采用“拐点坐标类型代码+  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 名称+入库阶段代码.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拐点坐标类型代码为 XM、GBZ 或 XZGD,分别对应项目区拐点坐标、高标准农田拐点坐标或新增耕地拐点坐标;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未明确时为开工日期所在的年份,从 2011 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 FG、CZ、GT、SL、NY 或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 JH、SS 或 YS,分别对应计划、实施或验收阶段;后缀名为TXT。

附件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以下 简称《数据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 的实际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数据包括表格数据和坐标拐点数据。表格数据为 Excel 数据格式。坐标拐点数据可以为 Shapefile 图形格式或 TXT 文本格式。

汇交项目成果数据,应同时汇交本批数据的项目清单, 包括项目名称、所在行政区、建设规模、总投资、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及入库阶段等。具体格式见表一。

汇交项目清单采用“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清单’+汇交日期.后缀名”方式命名。其中: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汇交省份的 6 位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FG、CZ、GT、SL、NY 或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汇交日期为数据汇交的日期;后缀名为 XLS 或XLSX。汇交项目清单要和汇交项目数据完全对应。

二、汇交文件组织

各部门按照《数据要求》制作每个项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并按照图 1 规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目录结构组织后,汇交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日期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项目清单”+汇交日期.XLS(或.XLSX)  Image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项目阶段

项目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XLS(或.XLSX)

拐点坐标类型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 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SHP(或 TXT)

图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目录结构

每次汇交时,将汇交数据组织到统一的文件目录中,文 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高标 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日期”方式命名。文件目 录中包括本批数据的项目清单以及每个项目的数据文件目 录。每个项目数据文件目录按照“省级行政区划代码+项目 主管部门代码+建设任务所属年度+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项目阶段”方式命名。其中:省级行政区划代码为汇交省份的 6 位行政区划代码;项目主管部门代码为FG、CZ、GT、SL、NY 或 QT,分别对应发展改革、财政(农发)、国土、水利、农业及其他部门;汇交日期为数据汇交的日期;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未明确时为开工日期所在的年份,从 2011 年开始;行政区划代码为项目所在县的行政区划代码,跨区域情况下可以为市、或者省的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名称为项目批复文件下达的项目名称;入库阶段代码为JH、SS 或 YS,分别对应计划、实施或验收阶段。数据文件包括表格文件(格式为 EXCEL 格式)和坐标拐点文件(格式为 Shapefile 格式或者TXT 格式)。

汇交文件示例如图 2。

图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文件示例

三、汇交要求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按时汇交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部门要确保项目不重不漏。

(二)提交电子成果数据以移动硬盘、U 盘或光盘为存储介质,请勿对文件进行压缩处理。

(三)各部门应在汇交数据前进行检查,保证数据完整 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的质量。

四、数据质量要求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表二中的质量要求,对汇交数据进行数据完整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的质量检查,未通过检查的需修改完善后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