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的公告(国务院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1号)

2018-01-09 3263
发文时间: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18年第1号

关于开展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的公告

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次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统一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标准,规范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确保三次调查各级数据库的顺利汇交和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决定开展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工作。现将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软件测评对象包括用于三次调查县(市)级数据建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二、测评依据

(一)《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GB/T 16260-2002);

(二)《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评》(GB/T 17544-1998);

(三)《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四)《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三次调查);

(五)《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六)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资料(三)至(六)项以测评工作组提供的参考资料为准,其他途径获取的类似资料不作为测评依据。

三、测评原则

本次测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测评条件的软件开发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测评从三次调查数据生产、建库和成果管理的具体业务和实际需求出发,通过测试参评软件对三次调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和响应情况,对软件的功能、性能、结构以及文档资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评定。测评结果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全国土地调查办”)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测评方式与参测条件

(一)测评方式

采用统一的测评环境、测评标准和测评流程,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测评场地集中完成测评任务,测评专家遵循测评大纲(见附件1)和测评细则现场对结果进行评测,并根据测评结果形成推荐软件名单。

(二)参测条件

1.参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参评引发的法人资格纠纷由参评单位自行解决。

2.参评软件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经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参评单位对提供的参评软件版权负责,因参评引发的软件版权纠纷由参评单位自行解决。

3.不支持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测评。

4.参评软件应具有至少1个的县级以上成功应用案例。提供虚假案例的,一经核实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五、测评方法和程序

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人员组成测评工作组,负责测评的日常组织工作。具体的测评程序如下。

(一)测评申请

软件开发单位应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测评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测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测评受理

测评工作组对各单位送交的测评申请和测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测评条件和材料不合格的测评申请,不予受理。

(三)测评答疑

公告发布十日后,测评工作组择日组织通过测评资格审查的参评单位开展技术答疑,解答测评公告中技术疑问。

(四)测评实施

测评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测评专家组,根据测评大纲和测评细则,集中对被测评软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经参评单位代表和测评专家共同签字确认,作为发布测评公告的依据。

(五)测评公告

测评工作组依据测评专家组提交的测评报告,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测评结果,通过测评的软件在三次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中推荐应用。

六、测评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申请时间

2018年1月8日—1月15日(仅工作日),每日9:00至16:00,在中宏大厦311房

间接受测评申请(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安胡同6号)。

(二)资料领取

测评资格审查通过的参评单位,可于收到通知后的次日(仅工作日)到中宏大厦311房间领取测评参考资料。包含: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汇总表格等。

(三)测评时间

拟定于2018年2月份上旬开展测评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琳、黄远煌、张小桐

电话:(010)83064936、66562050、66562893

传真:(010)66562060

2018年1月5日

附件:

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大纲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在统一的测试环境下,集中对软件的系统架构、功能、性能和用户文档等进行综合评测。

一、测评依据

本次测评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面积计算要求等技术内容。参考资料以测试工作组提供的附件资料(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汇总表格)为准,其他途径获取的类似材料不作为测评依据。

二、测评形式

(一)本次测评分为入库测试、题目测试与现场测试三个环节。入库测试环节,参评单位将指定的数据入库,并完成数据格式转换工作;题目测试环节,参评单位根据下发的题目,完成相关任务,并提交专家检查;现场测试环节,由专家现场指定题目,参评单位现场完成。参评单位必须完成并通过入库测试环节后,方可进入后续测试环节。

(二)本次测试采取集中测试、统一设备的方式,参评单位需在指定场地集中完成测评任务。统一为每家参评单位提供3台电脑用于测评,为每家提供的电

脑配置均相同;参评单位在测评过程中最多4人参加测试,人员不得交叉。

(三)测评开始时,由各家单位自行安装软件程序,安装完毕后向测试工作组确认。安装完毕后,测评过程参评单位不得使用参评单位自带的闪存、活动硬盘、电脑等第三方介质辅助完成测试任务。

(四)题目测试期间,参评单位可以就测试题目中不理解的土地调查业务问题向专家咨询。

三、测评要求

1、完成测评任务后,将结果按照组织目录要求,存储在测评用机中。测评过程中及测试完成后都不得将测试数据、题目、答案及其他测试资料带离现场。

2、测评过程中,参评单位不得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否则取消测评资格。

3、测评过程中,参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试软件,但不允许使用其他第三方软件完成,否则视为不通过。(第三方软件含开发平台)

4、测评期间,参评单位人员不得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影响他人工作。

5.其他相关事项参见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要求。

四、测评内容

测评主要涉及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等方面,测评内容如下:

(一)数据库建设

1.矢量数据采集

2.空间数据编辑处理

3.空间数据图层管理(含图层编辑处理)

4.空间信息查询(属性、位置等)

5.VCT数据格式交换

(二)数据统计与管理

1.图斑面积计算

2.成果汇总统计与分析

3.成果制作及输出

4.数据库系统维护

5.数据备份与安全

(三)软件性能

1.软件稳定性

2.软件恢复与容错能力

3.软件操作、界面友好程度

4.软件响应时间

(四)软件文档材料

1.文档完整性与正确性

2.用户手册与软件的一致性

3.用户手册的易理解与易阅读性

(五)软件技术服务机制(文档)

1.软件培训机制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机制

其他测评要求详见后续公告及测评相关材料。

五、测评题目说明及样例

测评第二环节发的题目测试,主要是围绕土地调查数据建设的实际应用场景设计,要求按照应用场景完成有关操作,并形成符合要求的成果。

测试题目样例1:

选择测试数据中A县权属代码为XXXX的行政村,按照三次调查汇总要求进行成果汇总,输出成果报表如下:

1.XXX村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

2.XXX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汇总表

3.XXX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

表格成果输出EXCEL格式,并将成果保存在C盘根目录下,文件夹名称为

“测试题目1”。

测试题目样例2:

选择测试数据中B县权属代码为XXXX和YYYY的行政村,按照三次调查要求输出两个村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输出成果如下:

1.XXX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2.YYY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分布图

图件成果输出为TIF格式,并将成果保存在C盘根目录下,文件夹名称为“测试题目2”。

*上述样例题目仅用于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