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47号)

2017-11-13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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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厅发(2012)47 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部研究制定了《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部规划司。

联系人:刘新平010 - 66558148

薛永森0 1 0 一 6 6 5 5 8 1 3 4

20 1 2 年 9 月 1 4 日

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

为加强省级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省级规划)编制指导, 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制定本编制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要点适用于省级规划编制。

2.规划定位。省级规划是指导省级行政辖区内各项土地整治活动的基本依据,是促进“三农”发展和推进“三化”同步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等土地整治试点的重要依据。

3.主要任务。依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本行政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明确土地整治投资方向,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各项土地整治目标实现。

4.范围与期限。省级规划范围为省级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一般为 5 年。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有关土地整治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行政区相关地方法规。

2.相关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 年)》(以下简称《全国规划》)、区域规划、产业规划等国家相关规划,以及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划。

3.政策文件。《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 7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 6 2 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6 3 号)等国家有关土地整治政策,以及所在省(区、市)制定的相关政策。

4.标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7T 1011~1013—2000)、《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7T1031- 201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 - 2012)、《镇规划标准》(GB50188- 200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 2 8 号)等标准规范。

(三)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三农”发展为目标,根据《全国规划》,明确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提出规划实施政策措施。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安排各项土地整治活动,规范有序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3.承上启下,相互衔接。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依据《全国规划》的部署安排,充分考虑各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土地整治潜力,合理安排本行政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做到上下协调;同时,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4.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建立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加强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健全规划编制的专家咨询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规划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提高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度,增强规划编制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成立省级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承担单位和工作经费,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技术培训和宣传动员。

2.基础调查。以县为单元,收集自然、生态、经济、社会和土地利用等有关方面的基础资料,梳理国家与所在省(区、市)出台的相关法僖、规划、政策和标准等,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和适宜性评价,摸清土地整治潜力。

3.重点研究。立足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整治需求,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围绕《全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重点研究。

4.编制方案。在开展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点问题研究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补充耕地面积等土地整治各项目标,对农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开发等各项任务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与上级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

5.协调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6.成果报批。规划成果经编制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 3 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工作的函》(国土资厅函(2012)7 87 号)要求,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一、主要内容

(一)研判土地整治形势。全面总结 2 0 1 1 年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土地整治的成效,客观分析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的成效、经验和问题,评价分析土地整治的潜力,研判“十二五’’ 期间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二)确定土地整治目标。围绕实施国家土地整治战略和对本行政区的整治目标要求,确定规划期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主要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补充耕地面积等约束性指标, 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整治规模、整治耕地质量等预期性指标。

(三)进行土地整治分区。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情况和生态环境等因素,合理分区,提出不同区域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四)安排农用地整治。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农用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任务等。

(五)安排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根据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需要以及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活动。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按照部统一部署和规范管理的要求, 科学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六)安排损毁土地复垦 o 确定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规模和补充耕地面积,明确各类损毁土地复垦原则和要求。按照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提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安排和政策措施。

(七)安排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在土地适宜性评价基础上, 明确宜耕后备土地开发规模、补充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等级等。按照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的原则和安排。

(八)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失项目。根据各类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和适宜性评价等,合理划定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落实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九)开展资金供需分析以及效益评价。测算土地整治资金需求,分析资金来源渠道,进行资金供需平衡测算,提出资金筹措方案。

(十)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从经济、社会、法制、行政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三、规划成果

(一)规划文本

省级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规划的目的、依据、范围和期限等。

2.土地整治形势:本行政区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土地整治需求和潜力等。

3.总体要求和规划目标:土地整治的原则、主要任务和重要指标等。

4.土地整治分区:各区域的特征和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5.农用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用地整治和补充耕地、耕地质量建设等。

6.城乡建设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

7.损毁土地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复垦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以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

8.宜耕后备土地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开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等。

9.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确定省级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以及各类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范围、规模和建设要求等。

10.资金和效益分析:各类土地整治资金需求、筹资渠道和资金平衡分析,以及土地整治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11.保障措施:保障规划实施的经济、行政、法律和技术手段等。

12.文本附表:主要包括本行政区基本农田现状、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等。

规划文本附表内容见附录Ao

(二)规划说明

规划说明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编制背景:本行政区土地利用的有关情况;上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规划期间土地整治面临形势等。

2.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编制不同阶段的主要工作情况。

3.规划基础数据:规划采用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基础数据的来源及处理情况等。

4.土地整治潜力: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方法,以及潜力评价的过程与结果等。

5.规划目标确定和分解:土地整治规划目标确定和指标分解情况等。

6.规划方案: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划定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等。

7.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对策措施。

8.受资需求和效益分析:土地整治投资需求的测算依据、方法和结果,以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分析的方法和结论等。

9.规划衔接和意见采纳:与《全国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协调衔接情况,以及征求意见的处理情况等。

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规划图件

图件包括规划图件和分析图件。规划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规划分区图、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含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分布图、宜耕后备土地开发重点区域分布图等)、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分布图等。分析图件包括: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含农用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城乡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潜力分布图)等。

图件编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底图与比例尺:规划图件编绘以基期年省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比例尺与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比例尺相一致,规划成果挂图比例尺根据省域面积大小合理确定。

2.图件要素处理:图面要素应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方位坐标、比例尺、相邻地区名称、界线、编图单位、制图时间等。

规划图图式见附录Bo

(四)规划数据库

规划数据库包括符合省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标准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规划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规划成果一致。

(五)规划附件

规划附件包括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报告、基础研究成果, 以及反映规划编制过程的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